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初聘钟伟、陈可人、陈姣、张宇佳、蒋江洁、李艳茹、陈文佳、武帅、冯希源、唐婵等10位同志助教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同意初聘谭娜同志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以上人员从2015年1月起开始执行助教课时津贴。
组织人事处
2015年3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14年取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聘任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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