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职改办【2014】584号)文件,经成都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4年11月28日评审通过,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邓娟、王琴、林颜等3位同志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
经成都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认定浦娜、李雨洁、宋真、王珍珍、许孟斯等5位同志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浦娜、李雨洁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为2013年7月,王珍珍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为2014年1月,许孟斯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为2014年5月,宋真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为2014年7月。
以上人员从2015年2月起开始执行讲师课时津贴。
组织人事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