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陈宁等8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成职改办【2015】336号),经四川省高职、高专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14年11月7日评审通过,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陈宁、陈英、郭朗、雷敏(男)、梁川(小)、刘静、文琼、张敏等8位同志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
经2015年3月18日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陈宁、陈英、郭朗、梁川(小)、刘静、文琼、张敏7位同志为副教授,聘任时间从2014年12月起,2015年1月起执行副教授工资、津贴待遇。
组织人事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