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推荐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3】186号),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荐并于2013年9月10前到人事处报名。
附件:http://www.sc.hrss.gov.cn/zslm/csjg/zyjs/ggxx/201307/t20130731_38225.html
组织人事处
2013年8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通知(一)
下一条:关于参加2013年四川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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