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学字 [2018]14号文《九游会官网j9关于评选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精神,经学院学生处、各分院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李登旭同学综合表现优秀符合国家奖学金认定条件,被推荐参评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因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故取消李登旭同学励志奖学金参评资格。按照《通知》标准,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分院评审小组审核,推荐兰新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姓名 | 院系 | 专业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入学日期 |
兰新 | 工房分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16304020128 | 男 | 汉 | 2016年9月 |
公示期: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王德林、胡小弦
监督电话:82485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