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今年高校职称(副教授、讲师)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院今年评审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各校区、系领取《申请表》填写。9月11日前申报人员将《申请表》交各校区、系。9月13日前,将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二、述职9月19日前各校区、系组织进行。述职结束后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写出书面推荐意见。9月24日前将书面推荐意见交到组织人事处。
三、9月24、25、26日各校区、系组织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成果展示。
四、9月25日 在各校区、系的职称评审推荐小组的推荐基础上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等相关表格,同时布置材料准备的有关事项。
五、9月29日前申报人员将职称申报的所有材料直接交组织人事处。
六、9月25日 联系高校同行专家对我院申报副教授人员的论文进行鉴定。
七、10月16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
八、10月17日至24日进行公示。
九、10月25日前组织人事处整理材料并报上级职改办。
九游会官网j9组织人事处
200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