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今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川教职改办(2009)7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整体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完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论文送审鉴定工作。第二阶段完成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正式报名、资格审查、学校评审、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上报等工作(2009年9月另行通知)。
二、第一阶段工作安排
1、 7月10日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到组织人事处初步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两篇本专业论文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一律用A4的纸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和代收论文鉴定费(每篇论文暂交200元鉴定费每人共计400元)交组织人事处。
2、 7月中旬组织人事处将送审论文送达鉴定单位。
3、 9月返回所有送审论文的专家鉴定材料。
三、说明
申报人员应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和我院有关文件规定的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思想政治条件、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学历等条件。
附件:所有评审的材料请按下列学科分组:
(1)法学与历史学、教育学科评议组(含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
(2)政治学学科评议组(含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3)经济学学科评议组(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4)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评议组;
(5)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议组;
(6)艺术学与体育学学科评议组(含音乐学、美术学、体育学);
(7)管理学学科评议组(含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8)数学学科评议组;
(9)物理学学科评议组(含力学);
(10)化学学科评议组;
(11)电子学与计算机科学学科评议组;
(12)工程技术学科评议组(含机械工程、建筑工程与建筑材料、化学工程、轻化工与纺织);
(13)地理学、农学、生物学与医学学科评议组(环境科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
组织人事处
200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