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教职改办【2012】588号)文件,经成都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2年11月30日评审通过,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刘晓娟同志取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范琨、彭恒、郑应松3位同志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
经成都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认定,同意李望、何杉杉、秦文生、刘玮、徐菡、韩朝辉、李媛、夏珊、陈兵、杜文婷、王婷、张冀、杨燕13位同志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2012年7月;经成都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认定,同意宋彬彬同志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 2011年7月;同意李炼同志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2012年1月;同意路德慧同志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2012年4月。
以上人员从2013年2月起开始享受讲师课时津贴。
组织人事处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