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戴雪梅等17人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成职改办【2013】155号),经四川省高职、高专学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12年11月8日评审通过,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戴雪梅、邓礼娟、韩艳、贾明东、江舸、焦丹琳、雷琳、李德志、罗琼芳、罗文陶、梅峰太、田志梅、吴建平、肖明惠、徐朝霞、杨焰、张渝等十七位同志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经学院研究,同意聘任戴雪梅、邓礼娟、韩艳、贾明东、江舸、焦丹琳、雷琳、李德志、罗琼芳、罗文陶、梅峰太、田志梅、吴建平、肖明惠、徐朝霞、杨焰、张渝十七位同志为副教授,聘任时间从2013年1月起,2013年2月起享受副教授工资、津贴待遇。
组织人事处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