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员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具体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8日(每天7:30—23:3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注意:填报工作单位时,按学校全称填写,只填到学校一级,不填院系。
申请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自行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递交材料
申请人准备好认定需要的纸质材料,送交学院组织人事处初审。完成初审时间:4月18日前。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学院具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学科,完成测试时间:5月9日前。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根据申请情况,安排相应学科组进行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不具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学科,组织人事处将统一于4月18日前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安排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三、申请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每份申请表第二页的承诺书上签名,贴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最高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定证书(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汉语言文学专业需要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业需要二级乙等以上;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由所属院部书记鉴定并签字盖党章,行政部门教师此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鉴定并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此表需手填)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双面打印手填,填完基本信息后贴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证件使用,背后注明姓名);
9、学院人事处签署的有效期内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学院为申请人购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清单(带身份证自行前往成都市社保局打印);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中的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整理排好,不装订。复印件均须提供其原件供审核查验。
四、相关说明
1、我院不具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学科,教师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参加全省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教师,收到测试通知后,需到人事处领取《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核实填写内容,加盖组织人事处鲜章。
2、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需具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资格)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中的项目除两对半不做以外,其余项目不得漏检。否则,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将不予审核通过。体检表照片处须有医院印章;结论处须有明确的合格字样、医生签名及体检章。提交材料须是完整的体检表和体检附件材料(如心电图、彩超等检查项目原件材料)。
3、注意网上报名和递交申请材料的时间节点,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附件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组织人事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