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和《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5〕3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学生自评班评后,旅游分院经过综合评议,拟推荐以下同学参加成职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旅游管理133-2班廖俊文(女):成绩排名:2/50(名次/总人数),综合排名:2/50(名次/总人数),
旅游管理143-4班刘鑫(女):成绩排名:1/143(名次/总人数),综合排名:2/143(名次/总人数),
对以上同学如有异议,请拨打旅游分院副书记办公室电话82485016。
公示日期10月10日至15日(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旅游分院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