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系、处室: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开展,为考核和表彰各部门及教职员工的科研工作提供依据,科研室将对本学年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具体内容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形式和要求
1、教育科研论文:学校管理、教育改革、教育教学、心理健康等,获市级以上奖励或发表。
2、学术交流论文:参与学会、团体等学术活动并发言交流的论文。
3、研究报告:院级以上课题开题、结题、阶段成果报告;各类调研报告、可行性论证等。
4、教材、课件:各级正规出版社组织编写并公开出版的教材;获奖课件。
5、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市级以上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奖或获得优秀指导教师。
6、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认可的其它成果形式。
二、统计范围
2005年6月至今,各部门及个人取得的科研成果;教师指导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成果。
三、组织工作
各校区、各系、处室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在2006年6月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证书及统计表格交学院科研室。
四、奖励办法
科研室将按照学院教学科研奖励办法对本年度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奖励。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科研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326531,邮箱:czykys@163.com。
九游会官网j9科研室
2006年6月5日
附件一:《九游会官网j9科研成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