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初评和省高教学会第十三次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转发你们,请大家按照要求积极申报。
请申报者于2012年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及电子文档)报送院科研处,由科研处汇总填写相关表格后集中报送。
申报费用 :每份成果缴纳申报评审补偿费100元。
附件:《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初评和省高教学会第十三次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联系人:林瑛
地 址:高新行政楼305
联系电话:85326531
科 研 处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