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开展,有序运作,决定建立教学督导工作例会制度。
例会时间地点:校级督导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具体时间、地点到时通知。分院、部督导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和地点根据分院、部工作情况自行决定。
与会人员 :校级督导会议参加人员:校级督导组成员、分院、部督导组组长。 分院、系部督导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分院、系部相关领导、督导组成员。邀请领导参会指导工作,有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时,将临时通知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与会。
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学校、分院(部)两级全体督导成员会议,研究教育督导工作的内容、有效途径、手段和方法;明确本学期教育督导工作任务,进行督导工作研讨。每学期末总结上学期督导工作成果,交流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总结督导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下一步督导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