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拟订和完善督导制度;
二、负责学院督导监控评价体系,负责督导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学院和分院(部)两级督导、行业企业督导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促进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和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发挥督察、指导、评价、反馈的作用,为教学管理部门把握质量关提供信息;
三、围绕学院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督导工作的重点,突出主题,抓好落实;制订学院督导工作计划,进行督导工作总结;
四、建设专兼职督导员队伍和学生信息员队伍,开展全院教学质量监控,负责学院督导监控评价体系(AIC听课评价管理系统、督导反馈两个模块)日常运行管理;
五、组织开展督导工作的研讨和交流活动;编制督导工作简报,及时反馈督导工作信息,组织撰写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自诊报告;
六、组织实施教师到企业实践院级督查,对下企业教师进行过程检查和监督。
七、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