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实现实验室安全工作群防群治,学校设置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和邮箱,现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 高新校区 028—85329160;028—85320882
花源校区 028—82485029;028—85320882
举报邮箱: jiaowuchu_cd@163.com
举报受理范围:
一、存在违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转让或处置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爆炸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在内的管制类化学品)、特种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射线装置、危险废物等,或发生上述情况未及时报告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责任部门;
二、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实验设施设备;
三、未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制度、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等情况;
四、高温加热类、特种设备类等危险性设备及高危实验项目未制定必要的操作规程及培训,缺少相应的应急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等情况;
五、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处置措施、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人为破坏事故现场等;
六、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
欢迎广大师生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问题隐患进行举报,提供问题隐患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问题描述和现场照片等信息。对于所举报的问题隐患我们将按照相应程序及时进行复核和处置,并对举报者进行严格的隐私保护。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教职工、学生反映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对防止或挽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举报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