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部门:
根据学院领导要求,现将《中共成都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成教纪工[2015]7号)转发你们,请涉及检查事项的部门做好迎检准备:其中党委会议记录纪要、相关文件和制度以及公车管理请党政办准备,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国内出差培训和财务管理方面请计划财务处准备,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其它各分院(部)、处(室)、部门对照通知要求规范工作,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
附件:《中共成都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成教纪工[2015]7号)
纪检监察审计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