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学字 [2017] 21号文《九游会官网j9关于评选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精神,经分院评审小组的复审,电子商务(普高)153-1班的仇苗、胡健伟因不满足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第三条(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10%的,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16-2017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 ,取消励志奖学金评选资格。按照《通知》标准,经个人申请,班级小组推荐,分院评审小组审核推荐左杉晓、杨天赐两位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左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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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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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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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40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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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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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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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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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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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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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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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40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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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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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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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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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17年10月16日—10月22日
联系人:王德林、胡小弦
监督电话:82485062
工商管理与房地产分院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