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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园孵化协议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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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园孵化协议
甲方:创业学院
乙方:
为推动创业学院的发展和促进学生的创业,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大学生创业团队,进驻创业学院孵化区进行孵化,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孵化期限:孵化期为期一年。双方约定孵化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为团队提供政策咨询,指导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2.提供场地,网络,通讯等综合办公服务。
3.为学生提供导师服务,切实解决学生在创业中遇见的困难。
4.协助落实成都市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
三、乙方责任
1.根据国家及成都市政府有关政策运作项目,符合有关产业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创业学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
3.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上述约定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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