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为车主提供安全保障,现就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本院师生员工的机动车辆实行“一车一证”制度,凭证出入校门。车主应当主动出示机动车辆出入证,自觉接受值勤人员的检查监督。外单位车辆经许可并经门卫保安值勤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出校门,否则不准进出校门。
二、机动车在校园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千米。
三、机动车在校园行驶要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乱停乱放。
四、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停放后要关好门窗,车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否则后果自负。
五、车主要加强防范,严禁将车钥匙转借他人。在校园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处理。
六、车主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停车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为车主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
七、机动车出入证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