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校区、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迎接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切实做好“五一”“五四”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前,各处室、校区、院(部)应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二、各处室、校区、院(部)应在节前普遍对师生进行一次形势政策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强正面引导,确保师生不参与非法活动,确保出行安全,确保节日平安。发现不安定因素应及时化解,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院。
三、后勤产业处应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饭菜质量,安排好节日期间学生生活,保证学生用水用电,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和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加强基建工地管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各院(部)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巡查力度,确保学生在公寓内、在校园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安排专人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
六、物管保安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和查验,加强校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七、明确安全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如因工作失职,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学院将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八、加强干部值班。值班干部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保持通讯畅通。
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点前要向学院保卫处(02885320882)报告当天的安全情况。
保卫处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