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校区、分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前,各处室、校区、分院(部)应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二、各处室、校区、分院(部)应在节前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法制教育,加强正面引导,确保师生不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活动,确保出行安全。发现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化解,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院相关部门。
三、后勤产业处应加强后勤、食堂管理,确保食品、饮用水安全,安排好节日期间学生生活,保证学生用水用电,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和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强化合作办学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
四、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各分院(部)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排查力度,确保学生在公寓内、在校园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信息中心应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
六、物管保安人员应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查验和登记,加强校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七、明确安全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如因工作失职,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学院将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八、加强安全带班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保持通讯畅通。花源校区、青羊校区、锦江校区(带班)安全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点前要向学院保卫处(02885320882)报告当天校区的安全稳定情况。
保卫处
2019年4月23日